4)第2节 事出有因_清山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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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人数计算,超过0个人的,一律处死;少于这个数字的,一律发往黑龙江做苦役。而对于南洋海军和台湾所属海军中有人敢于徇『sī』放纵的,不论是管带还是普通水手,一律处死!

  上有朝廷的严刑峻法,下有李鹤年和罗炳坤的层层威『『逼』』,海军士兵不敢不尊,在海上的巡查也比往常认真了很多——这一次就逮的稻川垣等人,是近半年来所抓获的第十一批日本籍走『sī』贩子了。总算他的船上的成员还不算很多,能够捡回一条『『xìng』』命,其他十艘船上的走『sī』贩子,其中有六艘上的成员超过10人,都给押解到福州府城,呜嘟嘟几声号筒吹响,一刀斩讫,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做了异乡之鬼。

  消息传到日本,引起本国人对清朝的极大不满!从咸丰八年中国和英法两国各自签署的《北京条约》起,中国人便收回了对外司法权,除外『交』使节受国际公法保护,有豁免权之外,其他各国的洋人在中国境内犯案,都要依照中国法律判决,等到日本和中国建立关系,这一条法规也因循下来的。

  这本身并不能算错,但在日本人看来,只是为了走『sī』,就要杀人,未免太过严苛了一点——只是走『sī』,又不是杀人放火?中国人的这种做法,太粗暴,太野蛮了!而稻川垣及船员被押往黑龙江服五年苦役的判决,也再一次『jī』起了日本国民的强烈不满!纟网址,如果您喜欢嵩山坳写的《清山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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