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枪与花 (五)_是谁杀了我?(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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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块和香槟酒,被金箔装点的樱桃,盖着鱼子酱的新鲜海胆。

  她在神采奕奕的众人间,显得尤为疲倦,面色在虚幻的顶灯下有一种腮红也盖不住的苍白。

  燕城的贵女们盼这位辛小姐,已经盼了十余日,毕竟傅常修拿出去也算响当当的人物,再加上陆家长孙有意与她结亲,更是让燕城的上流社会对辛桐充满好奇。

  傅家的事,他们或多或少有过耳闻。

  与燕城的几个大家族不同。傅常修孤身打天下,一道浪打来将他顺利托起,轮到傅云洲不过两代,家族底子太薄,根本摸不出东西。

  作为长子的傅云洲极少与父亲同时出现,只帮忙管理父亲手下的一小部分产业。明面上,傅常修故意打压儿子是为了历练,可谁家父亲锻炼儿子一来就是八年?而另一个叫程易修的私生子全然是个废的,看不出有能争家产的本事。

  可真到这天瞧见本人,又不约而同地开始失望。

  原以为是一位来头不小的贵女,结果瞧上去怎么如此……穷酸?

  简直是走错场子的破落户。

  身上一条红茶色泽的及踝绸裙,瞧不出牌子,丝绸刺绣面的低跟鞋藏在裙摆下,唯一的装点是脖子上的珍珠项链和嘴唇浓红的口脂,连淡灰的眉都是潦草地绘上几笔。长得不算漂亮,细眉圆眼,客气点叫耐看。

  她走入人群,仿佛一堆闪闪发光的钻石里掺入一颗鹅卵石般显眼。不管从哪个人身边经过,人们都会忍不住偷偷打量她。

  不是因为美貌,只是因为显眼。

  辛桐自然知晓人们目光中浅浅埋着的探究。

  她随手端起两杯香槟,在餐桌驻足片刻,继而一手拿着一个高脚杯朝陆青杏走去。

  “陆小姐,”她喊了一声,一只手稍稍前倾,将酒杯递出。

  今日的陆青杏着实耀眼,露背的交领长裙一下将她从稚嫩的十八岁拉到风情万种的二十四,再装点上沉甸甸的钻石项链和蓝钻戒指,面颊明明鲜嫩得掐的出水,可身姿又是勾人的饱满。

  于男人而言,这种成熟与青涩的交融应当具有致命的吸引力。

  辛桐倒是不担心季文然会被哪位狐狸精勾走,他不属于男人队列,他是家养的小公主,板起脸永远都在像说:“快滚!快滚!别烦我!”

  见到辛桐,陆青杏神色略显微妙,她的目光扫过面前平庸的女人,微微抬起手,但没去接她递出的酒杯。

  前几日见面不欢而散,今日骤然献殷勤,换谁想都知道没好事。

  辛桐见状,将递出的高脚杯凑到唇边抿上一口,杯沿随即留下雾似的殷红唇痕。

  “没下药,陆小姐不必这么警惕。”她说着,将原先预备留给自己的酒杯递出,面上轻轻浅浅地笑着,对陆青杏说。“陆小姐,周围人都在看我们呢。”

  陆青杏心一横,伸手接过,喝了一小口就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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