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他乡遇故人_青色荆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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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时候有钱,否则不可能买得起房子,更不可能把儿子养得这般膘肥体壮,贪嘴好吃。他们怎么变有钱的?是拿了卖她的3000元后来就有钱了?还是说,摆脱掉他们嘴里的赔钱货马上财源滚滚?

  回想起她和赵耀的接触,她很早之前就知道赵耀和她是同乡。他没说自己是哪个村的,但是她对他说的县城特别熟悉,因为她去过一次。她潜意识忽略了很多东西,比如赵耀的姓氏,之所以没放在心上,是因为赵在河南是一个大姓,光他们村就有一半人姓赵,她原本以为是巧合,原来上天早就给过暗示……

  从没想过她会和赵耀这人有任何关系,赵耀长得不像他父母,也不像舅舅姑姑们。他的长相自成一体,乍一看凶恶非常,五官肥大,组合在一起自带一股猥琐,再加上他是典型的圆柱形身材,像个水桶,哪怕她现在知道赵耀是她弟弟,仍旧无法从外貌上看出蛛丝马迹。

  她无端想起杜千寻不经意间提过的一个理论:自小被分开的兄弟姐妹,他们互不知道,无法相认,但冥冥间却会被吸引,会相爱。她当时觉得这个理论听着新奇,没想到竟和自己扯上了关系。

  但是要是说赵耀被她吸引,那应该没毛病,肥肉总是会引来苍蝇,可要说赵耀爱她,杀了她她都不会承认。原因再简单不过,赵耀对她单方面的追求完全没有爱的成分,更没有尊重。是那种男性自我感动式抠门恋爱,她只觉得麻烦恶心和害怕。

  现在她不怕赵耀了,她觉得他可笑,太可笑了,杜千寻说过他来追求她无非是因为他在大学里求偶失败,没有一个女大学生能看上他,只能转而追求他原本看不上的奶茶店小妹。

  而他的追求居心不良,他打的算盘是自由恋爱,最好让她先怀孕,生了孩子就能稳住她了,那就至少省了二十万的彩礼。哪怕她后来跑了,他们也不亏,至少有了孙辈。这些事不用杜千寻教,她自己也能在网上看到,不是什么新鲜事,她早就对这个癞蛤蟆一样恶心她的男性洞若观火了。

  她的父母宁愿抛弃她,卖掉她,花费半生的金钱和精力就养大了这种货色?

  他凭什么?他很孝顺吗,连亲爸妈饿着肚子都没发现的儿子又和孝顺有什么关系。他成绩好吗?连叁本都考不上,花几十万读大专的人远远比不上她这个能考上还不错的二本院校的女儿。他有教养吗?在追求她的时候,每一句话,都叫她冒火,言辞毫无礼貌。他有很大的本领吗?那更是没有,否则不可能无所事事跟着他那群狐朋狗友混来混去,更不可能一个星期来骚扰她两叁天。

  那他凭什么?就凭他下半身带了根男性生殖器?所以她的父母就爱他爱到骨子里,把女儿送走,把女儿卖掉都要娇生惯养他们的儿子?

  不是没想过父母来找她,他们的距离那么近,不到100公里,一个半小时的车程,可他们从来没有找过她,哪怕他们富了,富到能给儿子买昂贵的名牌运动鞋和五位数的手机,他们也从没想过来找她。她好像根本就和他们没关系,他们没有这个女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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