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八四一章 最后的布置(六)_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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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靠的不是廉价劳动力,而是靠的人均劳动效率,和几乎达到边界效益极限的人均劳作土地亩数。

  给钱少了,跑去种地还不是美滋滋。

  山西煤就更算了吧,现在蒙古地区的羊毛之类,也只有最上等的驼绒,才够资格去天津港,沿途运费太贵。

  羊毛运过来都不合算,煤更别提。要不然天津也不能只能出口点草帽辫和上等驼绒,运输条件实在太差,除非铁路修到张家口。

  现在大顺决策圈对安南、朝鲜这两个特别的藩属,以后到底该怎么办,是否要郡县之,意见还没定下来。

  但不管怎么样,肯定是需要两件东西。

  或者一批带路党。

  或者紧密的经济圈循环联系。

  朝鲜国南部,可以种棉花,可以造纸,发展工商业,问题不大。

  朝鲜国北部,要是能挖矿,肯定最好。

  而且这两者,相辅相成。

  带路党,分两种。

  理想派,比如真的信天下这个概念的。

  利益派,当买办赚钱乐呵呵。

  具体到利益派,利益从哪来?

  自然是从他们的奴婢那里来。

  朝鲜国的奴婢,是一滴血原则。

  爹或妈,有一方是奴婢,那么生下来的也是奴婢。

  当然,原本这是个脱裤子放屁的规定,因为高种姓和低种姓不通婚。

  但就和锡兰国的那些“高种姓”一样,理论上的高种姓,现实里的自耕农阶层。

  大顺还士农工商四民之中,农排第二呢,这种理论上的地位高无意义。

  封建王朝嘛,但凡自耕农阶层能够稳定,统治就没问题。

  可自耕农阶层,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往下滑,而不是往上跃。

  朝鲜国这边第三种姓的良民,娶不着媳妇之类的,那也只能找不在阶层之内的贱民。

  虽然此时因为“良民”数量不足,从一滴血原则,改成了母系原则。好像也就改了没多少年。

  可稍微一想,要么这纯粹是闲着没事干改着玩。

  男良民找女奴婢,生的娃还是奴婢,这等于没改。

  反过来,男奴婢,找女良民,这才有意义,但又不太可能,男权社会下,女良民为啥要找男奴婢?

  要么,如果不是纯粹改着玩的。

  那么就可以反推出一件事:即朝鲜王朝的中央集权,其实理论上已经崩了。只不过因为离宗主国太近,和惯性在维持。

  显然,这么改的原因,并且改动真有意义的前提,是大量的良民,投靠给贵族阶层当奴婢了。

  或者因为税赋问题等,使得大规模出现了类似于明朝诡寄投靠的现象,被税逼的宁可去当奴婢也不当良民。

  所以给朝鲜王室逼急眼了,不得不改一滴血原则,为母系原则,试图控制更多的良民。

  谷帠/span应该说,也就幸好朝鲜国距离太顺太近。

  但凡远一点,不在直接干涉范围之内。

  通过奴婢从母法、还是一滴血原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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