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百一十一章 曾经(二合一章)_请开始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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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水土一方人,其实早先的各种音乐风格,也大致如此。

  黄土高坡上,就得唱信天游,豪迈苍凉。

  要搁在猫冬能把人猫到发霉的辽东,那曲子一响,就必须是喜庆热闹的大秧歌。

  烟雨江南,幽幽水乡。调子大多曲折婉转。

  而南方刚才所唱的,是属于西南的,是属于那绵绵群山的。

  在那里,想唱歌只用扯开嗓子就是,自有那些山和那些谷,会给出最漂亮的共鸣。

  这首歌,也许得明年才能出现,但南方喜爱上这种调子,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在原本的时空里,在他还是个莘莘学子的时候。

  南方的脑子里,似乎总有些奇思妙想,而且还乐于去尝试。

  所以在大学玩乐队时,趁着一个暑假,他就打着采风的名号,独自背着个大包包出发了。

  走啊走啊走啊,铁路公路,还有脚上的那双鞋,带他领略到了许多迷人的景致,也遇上过不少有趣的人。

  他一路由东往西,在成都乱跑且大快朵颐了几天后,就准备转道向南,由川入黔,最后去到那传说中的十万大山。

  可走到了川南的一块小地方时,他却再也不想走了。

  那是个以白酒闻名的城市,甚至到城外时,就能闻到隐隐的酒糟香气。

  但让南方醉倒的,却不是那城中的酒,而是城外的风情。

  出了城再往南行,有个不大的县,叫做筠连。

  而县城下面又有个漂亮的小镇-巡司。

  几乎是一瞬间,南方就爱上了那里,不止因为那里群山环抱、绿水蜿蜒。

  更重要的是,那里有温泉。

  那时还是露天的温泉,太阳下山前,男人们会去洗。等天擦黑了,村子里的姑娘媳妇儿便背着背篓出现。

  听中巴司机这么一介绍,你说南方怎么肯走?打都打不走啊~

  南方似乎天生就有讨人喜欢的本领,形象绝好,嘴巴又甜。

  下车寻到离大温泉最近的村子,他只是讨壶水喝的功夫,便为自己找到了落脚点。

  就是那个主动去给他找凉开水的小姑娘家。

  姑娘姓文,在外面是个不多见的姓氏,在左近的村子里却好像不少,南方也是后来才知道。

  这家人是文老头当家,文老头以前当过兵,据说五十多,可看上去却已经六十出头了,右腿在部队里受过伤,所以走路不快,有些小颠簸。

  他爱穿一身看不出本色的的确良,胸前有笔袋那种。

  文老头当年复原回村时,年纪已经不小了,很快便从隔壁村里娶了个刘姓的婆娘,过起了小日子。

  现在家里孩子有三个,十六岁的大妹,就是给他倒水的那个。还有十二岁的二妹,和九岁的幺子-松娃儿。

  婆娘好像生下松娃儿后没几年就去了,现在家里就剩下文老头和三个孩子。

  山里人朴实,南方等到他回来后,笑嘻嘻的递上了两百块钱,又说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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