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血和沙_天行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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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片树叶斜斜地飘下来,正落在简仲岚的肩头。这轻轻的一击让他站住了,仰起头看了看那株树。

  这株树本是文侯手植,至今也已数十年了。数十年,足以让一个年轻人变得老朽,也足以让一个记忆淡忘。现在,这株树仍是枝繁叶茂,但简仲岚也知道,不消几天,这一枝葱茏都将化作黄叶,委于泥土。

  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他不禁有些感叹。几年前,有谁会相信养士三千,门庭若市的相府今天会凄清如此。

  带他进来的家人见他站住了,也停住步子,小声道:“简参军,请进去吧,太师已等候多时了。”

  简仲岚转过头,看了看相府大厅的匾额。这匾额由以前的“文以载道”改成了“工利其器”,其它的,仍然一样。他微微地叹了一口气,道:“好吧。”

  走进大厅,登时有一股寒意,他看见在屋子靠南一边,太师正站在案前挥毫练字。以前文侯在的时候,大厅里总是热闹得很,也从没这样冷清过。他躬身道:“太师,职行军参军简仲岚参见。”

  太师是今年刚被帝君由工部尚书提升为太师的。以他这样一个三十三岁的年轻人为太师,在整个帝国史上也是尚无先例的,但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对,甚至有人觉得,以太师的才干功劳,他实在早该当太师了。

  太师没有抬头,手中的笔仍在纸上游动,只是道:“简参军,你来了,请坐吧,稍候。”

  那个家人知趣地走了出去,出门时将门也掩上了。简仲岚坐在椅子上,只觉得如坐针毡,人也浑身不自在,尽管这椅子宽大平整,椅面上绝不会有一个毛刺。

  太师仍是笔走龙蛇,在纸上练着字。远远望去,他写的是“志在千里”四字,正写到“里”的最后一笔。自从太师明了纸以后,书写一下成了一件人人都能做的事,不象以前,只能写在丝帛上,除了一些王公富贵,谁才用不起。现在,书法也成了帝都最为人看重的技艺了。而这也是太师的一件德政,单为此事向太师感恩的,就何止千万。简仲岚虽然不懂书法,但太师这几个字他也觉得写得好,隔着几步,他似乎也能感到每个笔划间透出的锋刃之气。

  那是王者之气啊。

  帝国的王爵虽然只封宗室,可是自从文侯逃走以后,已经两三次有人上疏向帝君要求加封太师为王爵,只是被太师拒绝了。但简仲岚也知道,太师并不是不想受王爵,只是因为楚帅坚决反对而不得已拒绝。

  太师已写完了最后一笔,这“里”字的最后一横拖得长长的,却因有力,并不让人觉得累赘,反似一柄长刀,更增这几个字的英锐。

  太师将笔搁在砚上,笑道:“简参军,你看看我这几个字可好?”

  简仲岚站了起来,走到案前,道:“太师,卑职并不懂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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