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4. “我不会轻易放过她。”_夭寿!霸总他从书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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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导致剧情改变了,然后又产生了一连串的连锁反应。

  不知道后面大的情节点还会不会一样。

  林嘉安是即喜又悲,喜她可以改变故事的情节走向、悲对于未来她一无所知。

  附录1(林嘉安表白墙内容):

  【大家好,我来回应一下昨天表白墙的一个帖子。截图jpg.

  我就是文中的“那个女的”,也就是所谓的“小三”。

  我不知道那位同学到底是听了多少,就能够自行脑补一出大戏。也不知道那位同学是生活在第几维度的生物,居然和我们的时间走向不一样。

  首先,我不是先和她喝的奶茶,而是我们先在奶茶店门口撞到了,再一起进的奶茶店。

  其次,我和她没有争吵。

  我不知道有没有当天那个时间段(大概19:30左右)在奶茶店的同学,有的话应该都知道,我们是没有争吵的,甚至可以说的上是相谈甚欢。

  再者,泼奶茶、推倒真的很荒谬。同学你真的有亲眼看到吗?

  撞倒是我们双方面的一个行为,只是当上她摔倒了,我没有;所谓的“泼奶茶”就更荒谬了,当时她给了我一颗糖,然后收手的时候她不小心碰倒她自己的奶茶了。大白兔奶糖图片jpg.

  还是那句话,当时在场的同学应该都知道,因为奶茶倒的时候她惊呼了一声。

  最后,看这个像素和拍摄位置,像是在拐角高位处拍摄的吧?那你是即听见了我们说话,又在几家店之外隔着玻璃拍我们。

  同学你是背着我们偷偷升级了吗?

  最最后,我想询问一下。

  为什么同学你在尚且没了解事情真相之前,就可以那么恶意地揣测我?给我加上莫须有的罪名?还信誓旦旦、言之凿凿的?

  为了给你编造的故事增加可信度,你还配上了几张有引导性的图片。这太不像一个没有目的的过路人会做出的事情了。

  这很难不让我怀疑你的居心,很难不让我多想你有什么目的,希望你能出来正面回答一下。

  PS:为了能够证明我的解释,我会再放出当天的监控。】

  愤怒的包菜:真是无语,我和P1几年同学了,她魅力很大的好嘛?没必要做抢人对象的事情。

  骄傲的香蕉:造谣死🐎,这年头隔着网络说话都不用负责了吗?

  清淡的牛排:我作证,P1人真的很好的,性格也很温柔,平时有什么事情都会帮忙,怎么可能做出推人、泼奶茶的事情!

  可爱的朝天椒:我昨天看着就觉得奇怪了,我说呢!

  凶悍的水蜜桃:话说P1真的是逻辑清晰啊!说话很有条理,我相信你!

  沮丧的甘蔗:所以造谣的人呢?装死了吗?不出来道歉吗?

  幸运的猕猴桃:傻X吧,什么***,我真是**你*了,我***

  ……

  软绵的榴莲:话说,有没有人觉得,这个P1长得很像(昨天的帖子有照片)上次那个豪车霸总的对象?就寝室楼底下开着迈巴赫那个?很可爱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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