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四章 我倒要看看,你怎么让我签这份合同!_十年歌手:从综艺开始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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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其费力的把乔元凯捧上去,还不如在他维持现在的热度上,再多出一位同样大热的艺人,这样今年她的业绩还更容易完成。

  而且易鸣能走的比乔元凯更远,毕竟一个是靠卖脸卖人设硬捧上去的流量,一个是有着音乐才华的原创歌手,这两者之间后者才能给公司带来更多的利润。

  根据她的推测。

  按照易鸣这个蹿红的节奏,如果唱作人这档节目他能再多留几期。

  从节目上下来,可能有机会直接达到二线歌手的位置,甚至准一线也不是不可能。

  到时候凭着易鸣在网上的热度,加上她的运作,光是从易鸣在节目中唱过的几首歌中,就能得到大量的版税收益。

  还有热度带来的各类商业活动。

  这样下来,完成今年的赌约对她来讲,将再无任何困难,她也能彻底压下公司里的质疑声。

  抱着这样的想法,卓容开始查看起易鸣这些年在芒星的经历。

  越看就越是惊讶,她想不通怎么一个十年来都没有任何出彩成绩,也没什么潜力的人,当初公司是谁把他签下来的。

  并且,更想不通的是,这个明明看上去没有任何能力与潜力的过气歌手,是怎么做到一朝像换了一个人一样,创作出蓝莲花这种歌,并且有了大火趋势的。

  最后卓容只能把这件事归于,易鸣是半年难得一遇的瞎猫碰上死耗子,突然开窍的运气上。

  本来卓容也懒得再去想这件事了,但是她在翻阅易鸣当初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时,发现了两个问题,这让她不由得重视起来。

  其中一个是合约即将到期的问题,这件事必须立刻去办,否则人火了以后跑了她的计划不是全打了水漂。

  另一件事,则是公司当初对他签订的这份合同,实在太过宽松,对于他在公司创作的歌曲版权,没有绝对的控制能力,也没有将他的歌曲版权全部拿到手。

  这意味着,由于这份老合同,易鸣如今在唱作人舞台创作的歌曲,版权将全部归属于他自己所有,而公司只是拥有他在合约期间的优先使用权与运作权。

  这让把公司利益看的重于一切的卓容,完全无法接受。

  在她看来,公司手下的员工,就要有自己的觉悟,公司和你签订了合同,你为公司工作,版权怎么能握在自己手中。

  所以她让法务部重新制定的合同,并刚才将这份合同拿了出来,让徐文拿去让易鸣签下。

  但没想到徐文竟然完全没有一点责任意识,不维护公司的利益,反过头去为易鸣争取利益。

  卓容揉着有些酸痛的脑袋,心中对徐文和以前公司的混乱运转,感到一阵厌恶。

  “公司这些年在那些尸位素餐的废物手中,完全没有得到良好的发展。

  如果不是这些蛀虫阻挡了芒星的发展,这些年父亲亲手建立的芒星,早就应该已经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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