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7章 有其子必有其母_离婚后别来找我[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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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岑迎春有心露一手,但这个妆还是不能化的。

  理由很简单。

  “不介意的话,我喊您一声姐吧?”

  她寻思了下,勉强找了个不太失礼的称呼。

  如果可以,她更愿意喊一声小姐姐。说起来,以后几十年当真“创造”出了不少网络流行语,汉语言果然博大精深。

  王飞鸿第一个表示反对!

  “那不行,我管你叫姐,你管我妈也叫姐,这不差辈了吗?”

  肖剑玲瞪儿子一眼,金毛立马变藏獒:

  “咱们各论各的!去去去,别捣乱。赶紧把饭做了,都啥点了,没见我忙着呢么?一点眼力价都没有。”

  王飞鸿皮皮答应一声:

  “做饭可以,喊她姨没门啊,明明我先认识的。”

  说完眼珠贼贼一转,建议:

  “干脆你就直接喊她玲玲,喊小名更亲切!”

  “滚蛋。”

  肖剑玲笑骂,扬手佯装要打。

  “得嘞。”

  王飞鸿配合地跑走。

  少了儿子耍宝,肖剑玲脸上表情稍微收敛,笑说:

  “这孩子,都被我跟他爸给惯坏了,说话做事不像个样子,你别介意。你就喊我肖大姐吧,甭理他。”

  岑迎春从善如流改口,没说王飞鸿什么。

  话说回来,如果人家真觉得自己孩子做得不对,就不会叫她来包容别介意了。

  难怪能惯出王飞鸿这样不怎么守规矩的孩子,“熊孩子”背后肯定有“熊家长”。

  “肖大姐,不是我藏私不舍得教,这不是时机不对嘛。您这几天还是保持憔悴的面容更合宜些?”

  岑迎春诚恳地望着对方,话算是已经说得很明白了。

  虽然肖剑玲回到自己家来,关上门还有说有笑的,但她浮肿的眼皮、嘴角的燎泡还有眼底的血丝,都十分明显,实打实地显示出主人的疲惫,与悲痛。

  想想她身上的职务就明白了,一厂工会的主席,大小是个干部,肯定要以身作则,为底下职工带头树立榜样的。

  至于私下里的轻松状态,很可能就是真情流露,也不是那种喜欢哭哭啼啼的性子。

  谈不上虚伪作戏,大概就是王飞鸿之前所说的那一套道理,有其子必有其母嘛。

  岑迎春表示很理解,毕竟她也是少数在这样的日子里还有心思打扮自己的人,且不带哀容。

  同样的事情再经历一回,就很难再有最初的感动,尤其对历经沧桑重生回来的岑老太太而言,死亡当真不是件值得大哭特哭的伤心事。

  说不定那位也重生了呢?

  更何况她还离婚了,这还不值得庆祝?

  这些心思都只能压在心底,无法对人言。

  岑迎春冲同样“另类”的肖剑玲眨下左眼,对方只愣了一秒,随即笑了,心照不宣。

  “也对,我这会儿确实不需要好气色,等下回的吧。”

  肖剑玲语气里满是遗憾,站起身,目光还流连在岑迎春脸上。

  岑迎春主动提议:

  “我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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