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十三章_最后的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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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首歌,有歌词的,你听过吗?”

  明月坐直了身体,看清楚是东修治,却没有多少惊讶,笑一笑:“不知道我们听到的,是不是一首。”

  “多少次挣扎,只为了追寻你的芬芳。你的每根刺呀,带给我多少创伤……本来是保加利亚的一首古代诗歌,被英国人谱上曲子,名字就叫做《玫瑰》。”修治慢慢用日语读到。

  “上中学的时候,老师教过英文版本的诗歌。”明月说,“当时我就非常喜欢,同学们还学着唱。”

  修治伸出右手:“这是慢四步,可愿意跳支舞?”

  明月同意了,把手给他,修治带着她步入舞池,两人随着音乐相拥起舞。

  这个场景发生在1926年早春的奉天城。

  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的贪婪和垂涎还没有表现得那样明显,战争还在军人和商人们的脑海里酝酿,现实中局面维持着相对缓和平静。

  一个来采访的记者拍下了一对年轻男女相拥共舞的侧面照片,发布在第二天的晚报城市生活板块上,照片上他们的面孔是模糊的,但是从侧面的线条和身体的姿态可见他们正当盛年,仪容端庄美丽。男子的身体微向前倾,女子稍稍仰后,微妙地表征了存在于他们之间的倾慕与被倾慕的关系。

  此事距今已经有八十五年的距离了。

  写故事的作者只能在沈阳市图书馆旧报档案的影印材料中看见这幅照片,它原来大约只有半个手掌大小,被幻灯机投在白板上被放大成了半张桌面那么大,能看见纸张上面粗糙的纹路和发黄的砂点。

  我的斜对面有一位老先生戴着老花镜,手里拿着放大镜在看七十年代的杂志。星期六的上午,图书馆里面人很少,这间阅览室里,只有我跟这位老先生。

  我头有点疼,之前的晚上跟两位单身的女性朋友去了夜店,其中一个过二十八岁的生日,我们存心要好好庆祝疯玩一下,进去就要了十五杯劲头十足的鸡尾酒,精致的酒杯被码在镂空的小箱子里面,35排列,液体的颜色鲜艳绚烂,正如城市的夜生活。

  2011年的舞厅夜店,我们不可能听到用提琴演奏的来自欧洲的民歌。男人和女人手臂相拥,身体却隔着礼貌的距离跳慢四,更是不可能。昨晚上唱歌的是一个黑人女士和她的三人乐队,为了配合在高处绕着钢管领舞的两位女郎,鼓点的声音能把一个不喜酒的人的心给震出来。舞池里面男男女女亲密相拥,肉体的接触和摩擦哪怕隔着衣服,也会带来奇妙的快感,尤其他们之间大多数是初相识,甚至是陌生人,转头就再也不见。

  音乐美酒,轻歌曼舞是年代太过久远的追求爱恋的方式,高贵浪漫,但是已经过时。

  我仍在看这张照片。心想刨除时代政治等种种因素,我若是故事中这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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